一家航空公司能猖狂到什么程度?深航某保卫部经理直接说:“局方怎么定是局方的事,在我们部门,要想干这份工作,就得按部门规定办!”小编昨天听到这样的举报时着实吃了一惊!也特此求证深航保卫部安全员:真的有这种话出自你们经理之口吗??
刚刚过去的11月13日,暴力恐怖组织伊斯兰国(简称IS)在巴黎发动了多起连环恐怖袭击事件,8名恐怖分子造成128人死亡,250余人受伤,其中重伤99人。发生在巴黎巴塔克兰剧院的袭击事件尤其值得关注,两名恐怖分子,成功劫持了剧院内正在观看演出的一千多名观众,持冲锋枪朝人群扫射10-15分钟……我们在强烈谴责袭击者,并为无辜受害者哀悼的同时,需要思考一个问题。这样将暴力袭击和杀伤性武器对准手无寸铁的平民时,造成大规模的伤害是必然的,也是无可避免的吗??答案是,不。
身在民航系统的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以安全为第一要务。这里的安全,不仅仅指航空器正常运转,飞行员正常操纵飞行起落,也包括类似袭击或干扰事件发生在机场或航空器上时,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航空器免受损害。而承担这样的安全职责的,则主要是“航空安全员”。航空安全员是在民用航空器中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CCAR-69)。这样的安保任务需要的是在关键时刻,有充沛的精力和集中的精神应对突发事件,这样的安保反应,需要的是训练有素的安全员,而反观现今业内,航空安全员更多的精力被强制的学习、会议、训练、考核所占据,被当作有些教条的领导拿来表现工作业绩的答卷,长期处于疲于奔命,甚至基本休息期都不能保证的超负荷、负体力状态。2011年南航安全员在三千米考核时发生不幸,今年10月又有东航西北分公司安全员三千米训练时再出意外,小报这里不想讨论三千米是否必要,频繁的训练、检查、考核是否必要。只想问一句,肩负安全职责的航空安全员的安全与健康是否值得关注?民航总局为保障正常工作状态再三强调的休息期是否应该保证?小报再次提醒,根据CCAR-332:
休息期是指从航空安全员到达驻地起,到为执行下一次任务离开驻地为止的连续时间段,在该段时间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为该航空安全员安排任何工作和给予任何干扰。
带头违反民航总局官方文件,强行占用安全员休息期,危害航空安全,无视旅客生命安全的,今天不得不提下深圳航空。
比起小报日前报道的山航“敬业哥”,深航领导有过之而无不及。强制占用休息期要求安全员参加会议、训练已持续多年,并有不断升级之势,原本规定所有安全员休息期两天参加一次会议、训练,250小时以内安全员学员两天下午都要参加训练,现在广州分公司又增加250-600小时阶段的初级安全员每月测体能,没有全部及格的(而年终考核要求允许两项40分,总分达到360分)也要训练两次。所以,多年来深航保卫部的安全员们一直过着飞四休二,其中至少一天下午还要开会训练的日子,而每次训练还必须包括三千米长跑和单双杠。拿广州分公司的排班为例,一般飞行最后一天落地都是正点的情况下在晚上12点左右,飞行第一天一般又是大早班,如果体能没达到全部及格(而年终考核要求允许两项40分,总分达到360分)那就是两天休息期下午都训练,然后睡一觉三四点起来又开始新一轮飞行。这样的精神状态,如此的身心状况,不只要担心危急时刻,这样身心俱疲的安全员如何有精力去保障航班,保证人机安全,恐怕更要担心,这样超负荷运转的身体,在飞航班时面对高度警惕的压力和缺氧的工作环境,自身会不会出现突发危险状况呢。
不光广州分公司,深圳航空总部也是250以下必须训练两天,等于没有休息。难道现在开会训练真的成了各个分公司和部门的业绩评判标准?
小报诚心祷告,不要再发生安全员因训练、考核而出现的意外事件,不要再发生因休息期被强行占用而致的健康损害。更加祈祷不要有干扰或袭击事件发生在任何航班和机场,尤其不能发生在深圳航空,因为,他们的安全员们已经被“IS派来的领导们”,累得没精神,也没体力去应对突发事件了……(来源:民航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