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今年72岁的李大爷状告某航空公司和某旅行社的诉讼请求近日被法院驳回。2013年5月,李大爷在某旅行社报名参加13日欧洲游,旅行社为其购买了联程机票。按计划,他从南京出发,坐飞机到北京,再从北京直飞欧洲。不料,南京飞北京的航班遇雷雨天气取消了,改签后的航班又晚点了,这让李大爷错过了北京飞欧洲的航班。旅游计划泡汤后,李大爷把航空公司和旅行社告上法院,索赔8000多元。
飞机晚点造成李大爷旅行计划泡汤,虽然旅行社退还了部分费用,但李大爷还是损失了8000多元。李大爷认为,飞机晚点航空公司应该承担责任,而旅行社也有过错。所以,他把航空公司和旅行社都告上了法院。航空公司辩称,航班取消的前一天,相关工作人员已经通知了李大爷,而李大爷没有及时与其取得联系。第二天,因航班取消,李大爷才找到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为他改签到了最近的一班航班。不料,航班再次晚点导致李大爷错过了北京飞欧洲的登机时间。航空公司认为,为了避免李大爷的损失,他们已经采取了一切合理的措施,不应该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旅客运输航班延误的,应当在机场内及时通告有关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用航空法》的相关规定,旅客因航班延误造成的损失,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如果航空公司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采取了一切措施,则可以不承担责任。在本案中,雷雨天气造成大面积的航班延误和取消,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航空公司已及时通知了李大爷,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法院认为,李大爷的损失不应由航空公司负责。
因特殊天气原因,为了保障飞行安全,航班可能会出现延误或被取消。为了保障顺利出行,旅客须在出行前特别关注航空公司的公告。目前,各种基于出行的移动服务产品以及航空公司的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都会及时推送航班信息,便于旅客掌控出行。该事件中李大爷的经历提醒广大旅客,乘坐飞机出行时,一定要关注航班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一旦遇到航班延误,旅客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航空公司等承运人提出索赔。民航局出台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航班延误或取消时,承运人应根据客票使用条件,为旅客妥善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根据旅客意愿,不受客票限制条件的影响,免费为延误航班旅客办理退票和改签手续。同时规定,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应制订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包括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