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打造2至3家世界级超级航空承运人,加快推进“3+7+N”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即强化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提升成都、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等7个国际航空枢纽区位门户复合型功能,提升大连、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武汉、长沙、南宁、海口等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功能,稳步推进专业和综合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到2025年,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基本成型;到2035年,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全面建成;到2050年,建成一批世界一流航空企业和一流航空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撑我国建成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竞争力强的一流航空运输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