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于3月29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了民航局在加强通航机场建设方面的安排。
近年来,民航局坚持“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办《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通用机场管理改革。
一是明确机场分类分级管理框架,按照机场是否对公众开放,划分为A、B类机场,分别实施许可、备案管理。先后发布《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A类通用机场使用许可及运行安全管理办法》《A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B类通用机场备案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理顺场址征求行业意见程序,出台《通用机场场址行业审查实施细则》,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征求场址行业意见的程序、范围和内容要求。三是完善机场建设行业标准体系,修订发布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2023年又发布了《通用机场选址技术指南》,明确机场建设关键技术指标,并鼓励各方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型通用机场,降低建设成本。四是上线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上线全国通用机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机场备案全流程线上办理,并为社会提供全国机场信息与管理政策公开查询平台。
自推进通用机场行业管理改革以来,管理机制不断明晰,机场许可、备案流程更加便捷,机场数量得到快速增长,由国办《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前的61个,发展到目前的453个,改革成效明显。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通用机场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机场总体数量不足,布局规划还不够合理,建设程序仍然复杂,机场发展定位不清晰、机场建设规模偏大、场址和净空保护不足等。
下阶段,我们一方面立足职责,着重从三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加快推动出台行业管理规章,推进《通用机场管理规定》(CCAR-138)发布实施并做好宣贯解读工作,进一步优化通用机场分类分级管理框架,明确机场建设、许可、备案、运行和监管要求。二是研究出台通用机场样板间建设指南,针对通用机场不同功能定位,研究提出各类机场的建设样板,有序引导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简易型通用机场,避免简单比照运输机场进行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抓紧推进《民用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通用机场建设指南》等标准制修订;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启动关于航空障碍物和障碍灯标识等国家标准的立项与研究,对规范影响低空飞行安全的建筑物、高压输电线、通信杆塔、桥梁等建构筑物进行有效标识。
另一方面,我们还将协助各地方政府,一是进一步明确通用机场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加大通用机场规划布局数量;二是充分论证,提高机场选址的科学性;三是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型通用机场,降低机场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四是加快明确机场建设审批程序。同时,更加重视对机场飞行场地的保护,避免运行环境破坏。希望各方共同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和发展,为打造低空经济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