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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合民航局发布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规定(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02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重大部署,满足民用机场跑道安全管理应用需求,提升机场跑道安全管理运行水平,促进相关无线电产业发展,保障机场电磁环境安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无〔2023〕3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立足产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从加强管理和服务用户两方面出发,明确了92-94GHz频段作为机场跑道外来物(FOD)探测设备主要使用频率,76-77GHz频段作为补充使用频率,并对上述频段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实施分级管理模式,制定了FOD探测设备的射频技术要求,以及76-77GHz频段FOD探测设备与汽车雷达之间的干扰规避要求。

《通知》的发布将有效提高相关无线电系统之间的频率兼容共用水平,降低干扰风险,充分发挥频谱资源对无线电产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关于印发《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无〔2023〕34号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公司,相关单位:

现将《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3月21日

 

 

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升民用机场安全运行水平和效率,满足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FOD)探测设备无线电频率使用需求,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电磁空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国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FOD是指在机场跑道区域内无运行或者航空功能,并可能构成航空器运行危险的无生命的物体。

本规定所称FOD探测设备是指利用发射和接收无线电信号测定机场跑道外来物位置的无线电定位业务电台,其部署方式主要有边灯式、塔架式和移动式。

第三条 92-94GHz频段以主要业务划分用于固定、移动、无线电定位和射电天文业务,规划该频段作为FOD探测设备的主要使用频率,用于边灯式、塔架式和移动式FOD探测设备;76-77GHz频段以主要业务划分用于无线电定位和射电天文业务,规划该频段作为FOD探测设备的补充使用频率,用于边灯式FOD探测设备。FOD探测设备限在机场跑道区域设置、使用。

FOD探测设备应优先使用92-94GHz频段;同一民用机场确需在多条跑道设置、使用FOD探测设备,且在92-94GHz频段难以满足频率兼容共用条件时,方可使用76-77GHz频段。

第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使用92-94GHz频段FOD探测设备相关无线电频率,应在征得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同意后,向所在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机场管理机构使用76-77GHz频段FOD探测设备相关无线电频率,应在征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第五条 设置、使用上述频段FOD探测设备,应向民用机场所在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第六条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FOD探测设备应符合附件1相关射频技术要求,并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FOD探测设备应采用冗余探测、背景对消、数据关联等技术,提高自身抗干扰能力。

第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在同一民用机场设置、使用多套FOD探测设备时,应采取分频使用、空间隔离等措施,避免相互间产生无线电有害干扰。

为避免76-77GHz频段FOD探测设备与汽车雷达相互间产生无线电有害干扰,机场管理机构应按照附件2相关要求设置、使用该频段的FOD探测设备。

第八条 设置、使用FOD探测设备不得对相同或相邻频段内已依法使用的其他固定、移动、无线电定位和射电天文等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第九条 FOD探测设备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由机场管理机构报请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协调处理。

第十条 FOD探测设备的探测性能、安装使用等应当符合民航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FOD探测设备的射频技术要求
2.设置、使用76-77GHz频段FOD探测设备与汽车雷达之间的干扰规避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通知》落实,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机场跑道外来物和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

答:机场跑道外来物(FOD)指在机场跑道区域内无运行或者航空功能,并可能构成航空器运行危险的无生命的物体。

FOD探测设备是指利用发射和接收无线电信号测定机场跑道外来物位置的无线电定位业务电台,其部署方式主要有边灯式、塔架式和移动式。其中,边灯式一般安装于跑道道肩,与跑道边灯相邻部署,探测距离小于100米;塔架式多安装于跑道升降带外、距跑道中线200米外的位置,探测距离达800至1000米;移动式多安装于车辆上,能够在移动中工作,探测距离小于200米。

二、制定《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民用航空行业不断发展,航空运输量不断扩容,已位居世界前列。据统计,机场跑道外来物损伤事件有逐年增高的趋势,增长速度大于起降架次的增长速度。相较于传统人工目视巡检跑道方式,FOD探测设备具有受天气环境条件制约小、7×24小时全天候监视的优势,可大大提升民用机场安全运行水平和效率。

三、《通知》制定的依据以及制定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通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立足产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满足民用机场跑道安全管理应用需求。

《通知》制定工作于2021年启动:一是多次专题调研机场用户、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明确了FOD探测设备应用需求,梳理了相关产业现状。二是进行频谱需求分析测算,并组织开展相同或相邻频段无线电系统间的频率兼容共存分析和试验。三是2022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四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对《通知》进行完善。

四、FOD探测设备的使用频率是什么?

答:规划92-94GHz频段作为边灯式、塔架式和移动式FOD探测设备主要使用频率,该频段具有带宽大、微小目标探测能力强的特点,要求优先使用该频段。同时,考虑到部分机场有多条跑道的应用需求,规划76-77GHz频段作为FOD探测设备的补充使用频率,由于该频段已规划用于汽车雷达,要求采用发射功率较小的边灯式方式部署。

五、FOD探测设备频率管理模式有什么样考虑?

答:为了加强管理,降低干扰风险,对76-77GHz和92-94GHz频段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实施分级管理模式。其中,考虑到76-77GHz频段已用于汽车雷达,明确该频段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92-94GHz频段FOD探测设备由机场所在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六、FOD探测设备如何办理无线电台执照?

答:设置、使用76-77GHz和92-94GHz频段FOD探测设备,应向民用机场所在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七、如何处理FOD探测设备与其他无线电业务之间的无线电干扰问题?

答:《通知》主要考虑以下三方面:

一是为实现76-77GHz频段FOD探测设备与汽车雷达频率兼容共存,明确机场设置、使用FOD探测设备时,需要在机场跑道外围设置电磁环境保护区。

二是为避免同一机场多套FOD探测设备相互之间产生无线电有害干扰,要求机场管理机构采取分频使用、空间隔离等措施。

三是为提高FOD探测设备自身抗干扰能力,要求其采用冗余探测、背景对消、数据关联等技术。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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