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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民航行业立法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来源:中国民航局 下载此文章

  为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民航局党组与时俱进地推进法治民航建设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民航领域规章立法项目以及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重点征集以下两方面建议:一是民航安全发展、市场监管、应急处置等领域的亟需制定的规章立法项目建议;二是针对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具体立法建议或者意见。其他涉及民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法规建设意见建议也可以提出。

  二、征集标准。民航规章“立改废”应当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符合改革要求,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民航防控实践,并特别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即规章是否“为航空技术装备性能充分发挥提供了空间”;是否“为民航产业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通道”;是否“为民航企业强化自我管理提供了动力”;是否为“民航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成长提供了土壤”。

  三、征集要求。提出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有条件的,可提出草案建议文本或附有关资料;提出具体立法建议或者意见,应当明确针对的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存在问题、修改废止理由,有条件的,可以提出修改建议方案,欢迎提供相关参考资料。所有意见建议,请一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加盖公章。相关格式可以参考附表。

  四、截止日期。征集立法意见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

  五、报送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建议的,请直接发送至以下邮箱: legaldivision@caac.gov.cn。通过信函方式提交建议的,请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甲24号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邮政编码:100028),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征集”字样。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1:立法项目建议反馈表.doc
附件2:现行规章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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