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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对外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航班实行封闭和分类管理

发布日期:2020-04-21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下载此文章

  20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最新情况。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对于航空货运机组人员,既要做到封闭管理,又要做到通关便捷。

  宋悦谦指出,相关部门出台了对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精准防控的通知。在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外贸稳增长各项工作基础上,海关总署联合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确保航空货运疫情防控工作严密高效。

  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通知明确,要求各航空货运企业要发挥机组人员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机组的管理;同时,各民航和邮政管理部门也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航空货运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也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对外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航班实行封闭和分类管理。对于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国际货运航班,海关均要登临并严格实施卫生检疫措施,如无异常,则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机组人员在指定地点集中休息,实行封闭管理,不与外界接触,杜绝交叉感染风险;对于继续执飞国内航线的国际货运航班,所有机组人员都要在第一入境口岸接受核酸采样检测,结果检测为阴性的,方可继续执飞。

  三是对中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航班实施分类精准化管理。中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机组如在国外机场短暂停留,期间采取严格防护措施且未下机入境的,海关会在其返回国内入境时登临并严格实施卫生检疫措施,如无异常,在机组人员封闭管理的基础上,可继续执行货运飞行任务;中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机组在国外入境且短暂停留的,返回国内入境时,在接受严格的检疫措施基础上,一律按要求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并在后续接受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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