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巩固民航降成本成果,有效降低民航企业成本负担,优化民航营商环境,民航局提出《关于统筹推进民航降成本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降低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指出,规范通用航空在运输机场的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运输航空的机场收费标准执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机场收费标准。
在加强民航价格收费监管方面,指出加强对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场收费项目的检查,重点开展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检查。
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要压减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取消“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自贸试验区试点和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按照“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通用航空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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