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启用通航飞行计划管理系统的通知》。“通航飞行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计划系统”)是民航局“通用航空管理系统”对重要功能模块,自2018年7月在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启用以来使用情况良好,在民航局层面达到了“阳光审批”的目的,提高了服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大力推进民航局“互联网+政府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升通航服务水平,我们对“计划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决定试用新版“计划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新版“计划系统”启用时间分为两个节点:
(一)自2019年6月1日零时(北京时,下同)起,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民航局空管局负责通航运行管理服务的部门、各地区空管局负责通航飞行计划受理审批的部门正式启用。
(二)自2019年9月1日零时起,各地区空管局分局(站)负责通航运行服务保障的部门、各空管分局(站)负责通航飞行计划受理审批的部门、各运输(通用)机场负责通航运行服务保障的部门正式启用。
二、系统用户
(一)用户分类
为有力支持国产民机和私人飞机快速发展,完善地区层面通航飞行计划审批管理工作,本次“计划系统“升级后用户范围分为以下三类:
1、申请用户
即通航飞行计划申请单位或个人,包括:通用航空公司、通用航空飞机制造厂商、通用航空事业单位、通用航空社会团体、从事私人飞行的个人(驾驶员)。
2、审批用户
即通航飞行计划受理审批部门,包括: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运行监控处、民航地区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或飞行服务中心,空管分局(站)飞行服务报告室(飞行服务站)。
3、服务用户
即通航运行管理保障服务部门,包括: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地区空管局和空管分局(站)的区域、进近(终端)、塔台、飞服等一线管制部门,机场有关部门。
(二)用户注册
1、“计划系统”网址为:http://ga.caac.gov.cn,”计划系统“原有用户账号依然有效;新的申请用户可在线注册账号,并履行相关信息报送义务,注册方法可在线查看用户使用手册。
2、民航局空管局的服务用户、各地区空管局的审批用户可向运行监控中心申请账号;各地区空管局和空管分局(站)的服务用户、各空管分局(站)的审批用户的账号需求,由本地区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并统一向运行监控中心申领。
3、机场的服务用户可向运行监控中心申领账号。
三、业务功能
本“计划系统“的设计符合现行通航飞行计划管理程序要求;具备飞行计划的申请、审批和查询等功能,用户可参照线上用户手册和教学视频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四、相关要求
(一)“计划系统“各级审批和服务用户应在各自启用时间节点前完成账号申领,确保”计划系统“启用后顺利开展通航飞行计划审批管理与运行保障服务工作。(账号申领表格见附件)
(二)出于安全考虑,本“计划系统“的用户账号需要个人捆绑手机号码,通过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进行登录。由于用户数量较多,建议每个单位申请1-3个账号为宜,或使用本单位公用值班手机号申领。
(三)为对计划系统用户实施有效管理,如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更换部门人员或手机号),应及时通知运行监控中心重新申领用户账号。
(四)涉及通航飞行计划受理、审批和查询的部门要配备能够连接互联网(外网)的电脑设备,并做好系统调试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计划系统”7x24小时运行正常。
(五)“计划系统”启用后,审批用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例如调整优化操作界面、与本地(内网)运行生产系统进行数据交互等。运行监控中心将收集整理建议措施,并会同需求单位与研发团队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不断升级完善“计划系统”。
(六)本“计划系统”是申请、受理、审批和查询通航飞行计划的主用方式,如发生系统故障、维护或停用等特殊情况,飞行计划审批部门仍可通过传真或其认可的其他方式受理审批飞行计划。
(七)公务飞行计划申请暂不适用此“计划系统”,其申请审批方式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待低空服务保障体系相关建设完成后,我们将视情把此“计划系统”与其进行融合或合并,以进一步提升通航的服务效率和水平。
(九)请各地区管理局将该电报传达到辖区内通航企业、非经营性通航登记单位。
五、联系方式
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栗洋(010-64092165);
民航局空管局,程翰鹏(010-87786567);
西安凯亚公司系统研发人员,贾希明(1809234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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