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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超低空飞行,是把双刃剑!

发布日期:2015-06-09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直升机超低空飞行运用最多的还是在军航的飞行训练中。然而,我们平时很少听到军航在超低空训练中发生坠机的案例,倒是在通航的飞行中,关于超低空事故的消息不绝于耳。6月6日,又一架直升机在密云水库失事,2名年青的生命消失,令人扼腕叹息。

 

  飞行按高度可分为超低空飞行(真高100m以下,常用于农林作业、观光旅游、搜索救援等)、低空飞行(真高100-1000m,常用于训练、跳伞、空投、农林作业等)。特别是在超低空飞行时,天地线模糊,大地扑面而来,会对飞行员的视觉产生强烈的刺激。这种刺激一方面可以使人神经兴奋,产生一种愉悦感;但更多的是引起飞行员不由自主的紧张,使得操纵能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可控飞行撞地(Controlled flight into terrain,简称CFIT)发生的概率随之提高。

 

  在笔者20多年的军旅生涯中,也曾接触过几起直升机超低空飞行过程中撞线、撞地、触水的飞行事故。通过事故原因调查后发现,将超低空飞行事故原因统统解释为飞行高度不足显然是过于简单了。从技术原因上看,大概有下面几种原因:一是飞行员操纵不当,导致直升机直接撞线、撞地和触水;二是较长时间超低空大速度飞行,飞行员产生错觉,导致直升机撞线、撞地和触水;三是能见度降低(如遇到危险天气,进入雾霾,或旋翼吹起尘土、水雾),飞行员丢失状态导致直升机撞线、撞地和触水。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军方采取的措施还是相当严格的。一方面,超低空飞行训练,是必训课目。每名飞行员在进入战术驾驶课目训练后,都会进行超低空(掠地、掠水)飞行训练;另一方面,对进入超低空飞行训练的飞行员也设置了相当高的条件:必须完成全部基础、应用驾驶课目训练(400-500飞行小时),有教员带飞检查后方可逐步实施。此外,在完成超低空飞行训练之后,每年都要有一定的飞行时间来保持,否则,飞行员就难以保持超低空飞行技能,甚至找不到超低空飞行的感觉。

 

  超低空飞行是把双刃剑,运用不当,就会带来伤害。在超低空飞行训练时,尽管有最低飞行高度的限制、空中纪律的约束,但一些年青的飞行员还是会私自降低高度,擦树梢、刮电线、洗机轮(飞行高度过低,机轮与水面接触)的事故征候也时有发生。通过交流了解,飞行员之所以降低飞行高度,除了对飞机性能、机载设备、飞行技术的自信外,超低空飞行时那种刺激、难以描述的兴奋、愉悦感,也是原因之一。但这种对安全飞行的忽视,带来的后果却是极其严重的:直升机超低空飞行发生事故,根本没有处置时间,基本上都是一等(机毁人亡)。

 

  对于此次密云水库R44直升机失事,在局方事故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不敢妄加评论。从报道上看,机上人员为26岁的教员和23岁的学员。目击者称直升机连着撞断了三根水库边的高压电线杆,直接掉进了水库里。就事论事,在进行初级飞行训练时,能否超低空飞行?带飞的教员是否具备超低空飞行的能力?值得反思。

 

  附:

 

  直升机在水面上空飞行,局方《直升机安全运行指南》(AC-91-FS-2014-22)给出的安全建议:

 

  a) 建议机组成员接受“水下逃生培训”。

 

  b) 尽量避免在低于该机型旋翼直径以下的高度上悬停。如任务需要,机组应分工明确并设定好无线电高度表(如安装)在一个高度值,一旦低于此高度会提醒机组;在水面上空做低于旋翼直径以下的高度悬停飞行时,下洗气流会将水卷起到直升机风挡玻璃上,短时间内可能会使飞行员失去目视参照。

 

  c) 天空和水面周围的山、建筑物等会倒影在清澈且平静的水面上,这种现象易造成飞行员视觉上的判断错误,因此在这种水面上空低高度飞行时避免做突然的机动动作、大坡度盘旋等。

 

  d) 在沿江河低空飞行时,特别注意横跨江河的高压电线,因背景环境是水面而不易被发现,可以先找到江河两岸的线塔,通过线塔来判断电线的走向。

 

  e) 在一些温差较大地区的内陆湖泊上空飞行时,特别注意湖面上空形成的平流雾和蒸汽雾,一旦进入雾区立刻上升到安全高度。

 

  f) 建议尽可能保持真高不低于500英尺,尽量避免低于200英尺以下的水面上空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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