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临近,灯会即将启幕,为确保灯会安全有序进行,2月26日,泉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氢气球和临时管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2月28日—3月3日,在鲤城区新门街(东起芳草园、西至临漳门)、丰泽区中骏世界城、泉州台商投资区海上丝绸之路亚洲艺术公园内,禁止任何人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灯;禁止各灯展区商户销售、存储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球体,禁止观灯群众携带和施放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球体;对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在元宵灯会展区升空进行临时管控,因新闻报道及安保工作确需使用飞行器升空,要提前向灯会展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
对违反规定擅自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违禁燃放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燃放孔明灯,携带、施放氢气球和放飞无人机等各类“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升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