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男子声称为阻止女友乘飞机离开香港,竟涉嫌先后三次虚报香港国际机场,甚至飞机上有炸弹,警方调查后以涉嫌“炸弹吓诈”将男子拘捕。案件交由机场警区情报及支援组跟进。警方谴责被捕疑人的行为缺德兼自私,并提醒市民,“炸弹吓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5万元(港币,下同)及监禁5年。
涉嫌虚报炸弹浪费警力被捕的男子姓卢、41岁,他带署后被通宵扣留调查。
机场警区总督察(刑事)叶春荣指出,前日(20日)下午4时,一名男子打999报案声称机场有炸弹,警方接报大为紧张,但派人搜索后未有发现。约40分钟后同一名男子再报警,又称机场有炸弹,并指可能很多人生命有危险,警方遂再派人展开严密搜索,惟依然无发现。
事隔10分钟后,该名男子第三度致电报警,再次声称机场有炸弹,警方遂加强巡逻及搜查,出动机场特警、刑事侦缉探员,以及经特别训练的警犬在机场展开大搜索,但仍然没有发现炸弹。
该名男子三次报警均没具体说明炸弹在机场哪个位置,其中一次曾声称飞机上有炸弹,但亦没具体指明涉及哪一航班。警方为了安全起见,继续在机场搜索,但亦对事件感到可疑, 遂追查虚报炸弹电话来源,发现是从手机及机场公共电话亭打出。
警用GPS追踪手机位置
香港警方于是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追踪,又翻查机场闭路电视记录,知悉报案者身处机场范围,当对方再使用手机时终确定其位置,机场特警及机场警区的军装及便衣探员,不动声色,暗中掩至疑人附近把他拘捕,有人被捕前对探员就在身旁仍懵然不知,被捕时亦没有反抗。
叶春荣称疑犯被捕后承认报假案,理由是因为他相信女朋友会离开香港,他为了尝试阻止女朋友乘飞机离开香港,遂多次报假案,警方于是以涉嫌作出炸弹吓诈行为,把姓卢疑人拘捕。
昨日凌晨3时许,警方将被捕男子押返其位于荃湾深井悠丽路18号恒丽园住所搜查,检走手机、衣物及拖鞋等证物。
根据《公安条例》第二十条,炸弹吓诈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5年及罚款15万,香港警方再次呼吁市民任何情况下不可报假案,因为属浪费警力,若虚报有炸弹更可能对市民造成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