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拨打机场电话捏造虚假恐怖信息案,并以涉嫌编造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了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龙。
王某龙到案后称其与女朋友发生争吵,女朋友欲飞回北京,加之其小孩刚出生,常哭闹,令他烦躁,为了发泄烦恼同时也挽留女朋友,就干了傻事。事发当天,也就是7月17日,王某龙在手机上搜到了海口美兰机场24小时问询电话,临时起意打电话给海口美兰机场称“海口飞往北京航班有危险物品”,其后因后怕就挂断电话并关机。
这通带有恐怖信息的电话,让机场紧急启动应急程序,当天海口飞北京航班,涉及到7个班次和起飞、降落、经停4个机场。海口警方通报了广西、湖北、北京等地相关机场同步应对,机场花费4个多小时对相关的3架航班进行清舱,对109名乘客、52件行李、769公斤货物进行二次过检,确定无异常后才让航班起飞。
经过公安机关连续奋战、缜密侦查,于7月18日凌晨4:00许,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龙抓获并押回海口。
办案检察官在提审王某龙时,他回忆到,拨打这通谎言电话,是因为女朋友和他吵架当天坐飞机回北京,之后不再接他的电话,加之其小孩刚生,比较吵闹,加重他的烦躁心情,为了发泄心中烦闷并挽留女友,其一是脑热就打了这个电话,没想到闹大了。
检察官说法:
近年,各地和本案类似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有的为了勒索钱财,有的出于开玩笑,有的出于泄愤,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社会恐慌和警力资源浪费。本案就是典型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王某其编造海口飞往北京的飞机上有危险品,导致美兰机场秩序混乱,影响多架飞机起降,一百多名旅客二次过检,造成严重延误事件,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应当吸取本案被告人的教训:一方面,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尤其是刑法,并不因当事人的主观认识而改变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因此,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对个人而言,要理性行事,千万不要因一时兴起或者“出一口气”等激愤心理而莽撞行事,触犯刑律,不仅给其他人或单位带来伤害或损失,也使自己遭受刑罚,害人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