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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翼”坠机 德廉航已赔逾4.15亿

发布日期:2016-02-19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德国廉航“德国之翼”(Germanwings)编号4U9525班机副驾驶卢比兹(AndreasLubitz),去年3月24日故意开飞机撞山,自尽并夺走机上149条人命;而德国媒体报导,母公司汉莎航空(Lufthansa)如今已经赔偿超过1120万欧元(约4.15亿台币)。

  根据德国《莱茵邮报》(RheinischePost)取得航空公司消息,其中有8百万欧元(约台币3千万元)已经支付给144名乘客的家属,是在空难发生后的第一笔款项。之后,按照德国法律,航空公司又支付了320万欧元(约台币1197万元)的损害赔偿。而机组员的赔偿则由保险公司负责。

  但是航空公司未来极有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的赔偿金,预估高达数百万欧元;金额至今不明的原因,是因为尚无法计算如何赔偿机上乘客的子女抚养费与配偶赡养,必须考虑依照罹难乘客的收入与子女的年龄;罹难者收入越高、子女越小,赔偿金额就越高。

  为了将诉讼移师美国以寻求更高的赔偿金,罹难家属的代表律师维伦斯(ChristofWellens)和吉穆拉(ElmarGiemulla)现在更对汉莎航空位于美国的飞航训练营提告,因为副驾驶卢比兹是由该训练营培训。但航空公司表示,此案不可能适用美国法律。

  到目前为止,航空公司愿意替罹难者子女提供精神赔偿2万5千欧元(约台币93.5万元),其余一等亲提供1万欧元(约台币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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