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民航干院、航科院,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民航飞行员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为促进通航发展,配合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支持新兴航空消费需求,充分释放CCAR-61部最新修订决定关于大幅降低运动类和私用驾驶员执照取照要求的政策红利,加快实现通航从“热起来”向“飞起来”的跨越,飞行标准司参考国内外相关资料编写了咨询通告《无塔台管制机场运行指南》。
本咨询通告通过介绍“公共交通通报频率广播程序”的使用,为航空器驾驶员在无塔台管制机场实施飞行运行提供指南。以确保航空器驾驶员通过遵循本指南,增强在无塔台管制机场范围内或周边运行的情景意识,在不对机场现有的运行造成冲突的基础上,提高航空器驾驶员在无塔台管制机场运行的安全、效率和灵活性。
现就该咨询通告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2019年1月25日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
曾鸣 邮箱:zengming@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