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等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16-04-27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6号)、《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7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8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和废止〈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0号)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22日起实施。

杨传堂

2016年4月21日

上一篇:民航局发布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通知

下一篇:解读六部委发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主办单位:民航发展网     承办单位:北京盛世华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68160386    传真:010-88210800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其言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

工信部备案许可:京ICP备190535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