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完成工商注册,标志着该公司已正式成立。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成立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重视发展航空发动机产业、推动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成立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有利于发扬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优势,彻底突破航空发动机这个“瓶颈”。我国航空工业的发展长期以来受制于发动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RJ21“翔凤”飞机,配装的是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的CF34-10A发动机,远销国外的“新舟600”飞机,配装的是加拿大普惠公司的PW127J发动机,“中国造”飞机用“西洋心”,这是中国航空人的“心病”。此次国家成立独立的、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彰显了航空发动机产业的战略地位,在国家层面落实了领导权、决策权,体现了国家重视航空发动机产业的决心,意义堪比过去的“两弹一星”工程。
成立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也有利于动力先行、自主发展。航空发动机虽然是飞机上的一个大部件,但其产品研发规律与飞机机体和其他机载系统、设备有很大区别,其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若同时开展研制,往往出现飞机等发动机的局面。国外飞机公司发展新型飞机,往往选定成熟发动机作为动力;即使是新研发的发动机,也是在航空发动机公司长期技术预研或有样机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产品成功。我国航空发动机长期依附于飞机发展,产业内部缺乏技术积累和长远规划,因此一直难以扭转“飞机等发动机”的被动局面。在企业层面实现飞发分家后,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长远发展战略,重点研究突破发动机的关键技术,提前部署、组织实施发动机研制和系列化发展,在技术上实现动力先行,这样才能做到产品上动力“先行”或与飞机“同行”。
成立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更有利于促进非公经济进入、军民融合发展。发动机独立于飞机后,没有了原来同处于一个企业集团内部的“一家人、一口锅”的优势,中国航发需要用优质的产品来获取中航工业飞机的“青睐”,就不能仅靠自身的力量来发展,而是要充分利用全社会各方面的科研生产力量,特别是各种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他们规模小、掉头快、国际联系紧密,在很多局部技术领域具有相对优势,中国航发可以构建“小核心、大外围”的新型主承制商和供应商的市场经济关系,补充完善产业链,彻底改变航空发动机封闭发展的局面,建立起新型举国体制。
此外,成立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也符合国际航空产业发展的趋势。从国际上看,发动机公司一般都是独立于飞机公司的。例如西方国家,飞机有波音、空客、洛克希德、达索等多个公司,研制多型军民用飞机、直升机,但他们不研制发动机,而是由专业的发动机企业如美国通用电气(GE)、普惠(PW)、英国罗罗(RR)、法国斯奈克码(SNECMA)等为其研制配套的发动机;俄罗斯也从苏联时期的航空工业部管理若干设计局和制造厂的体制,逐渐转变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现代企业体制,出现了一批“科研-生产”联合体形式的公司,2008年又成立了国有的“联合发动机制造集团”,整合了俄罗斯绝大部分的航空发动机科研生产力量,其目的是占据国内市场并参与国际竞争。
可以想象,此次中国航发破茧而出,凝聚了国家和民族的巨大期望,只要他们集中资源,确立目标,凝神聚气,假以时日必定可以获得产品和市场的成功,成为世界航发市场的“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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