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通讯社报道,根据加拿大政府关于乘客权利法案的拟议规定,那些受超售或长时间延误影响而无法正常出行的乘客,最高将可获得2400加元的补偿——补偿形式可能是现金或一些产品的优惠券。
补偿金额视不同情况而定,较大规模的航空公司和较长时间的延误会提供较多的补偿金。据悉,如果出现航班延误的情况,乘客最高可获1000加元;如果是航班取消,乘客最高将获2400加元。
至于航空公司免责方面,除了无法控制的情况外,诸如机械问题导致飞行不安全等因素,航司也可以不用补偿。
加拿大交通部将于本周末发布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草案,它的目标是让草案在明年夏季之前生效。
草案在12月22日发布之后,加拿大公民将有60天的时间对此发表评论——这意味着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和航空公司之间可能可能还会有最后一场关于拟议法规适用范围的争论。
这些法规规定了航空公司在可控情况下必须要遵守的最低标准,否则将面临25000加元的罚款。这些条例还规定了,航空公司必须将未满14岁儿童的座位自动分配到父母旁边,而不是要求父母支付额外费用才能为孩子选座。此外,对于起飞前,在飞机中长时间等待的乘客,也将制定条例保障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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