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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企执行新销售政策 禁代理向平台投放票源

发布日期:2016-06-03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7月1日起,南航、海航等航空公司将陆续执行新的销售代理协议。与票代的新协议中,国内客票代理手续费将改为按航段定额支付,原有的国内附加费(Z值)和奖励代理费(国内后返)将暂停使用,代理向平台投放票源也将被严禁。

  3月份,南航发布通知,将对现有代理人进行重新遴选,还将实行新的国内代理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按照民航局要求,从7月1日起南航国内客票代理手续费将改为按航段定额支付,原有的国内附加代理费(Z值)和奖励代理费(国内后返)将暂停使用。

  还有核心的一点就是,代理向平台投放票源将被禁止。从7月1日起严禁代理人通过C端、B端平台等第三方渠道销售南航机票标准产品(单程、往返程及缺口程等裸机票产品,或以机票为主体,附加保险、代金券等低价值标准化配件的机票套餐)。对于包含南航机票的打包、组合产品,代理人也需经过南航审批后,方可投放至与南航签署商务合作协议的第三方渠道展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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