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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于2015年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自治区级临空产业园区。《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由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北京天地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乌兰察布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总体规划》于2017年12月5日经乌兰察布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8日。

公示期间,市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合法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若公众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以下单位:

通讯地址:乌兰察布集宁机场综合楼501室

邮 编:012000

联系方式:0474-2252996 朱克勤
 

1.规划区域

严格遵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成立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的要求,依据乌兰察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少占耕地、避开基本农田”的原则,最终确定该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1378.01公顷。

2.规划时限

本次规划时限以2016年为基点,从2016年到2030年拟分三期建设,一期从2016年-2020年;二期从2021年-2025年;三期从2026年-2030年。

3.土地使用规划

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1378.01公顷,另外,园区外机场已用地为259.62公顷,经优化选址,均已不含基本农田和国家公益林地。

园区规划用地中:居住用地29.94公顷,占比2.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4.74公顷,占比6.15%;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90.90公顷,占比13.87%;工业用地478.29公顷,占比34.74%;物流仓储用地99.65公顷,占比7.2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25.89公顷,占比16.41%;公共设施用地8.73公顷,占比0.63%;绿地与广场用地258.69公顷,占比18.79%。总计1376.83公顷。

4.产业规划布局

乌兰察布机场临空产业园区产业规划布局分为:空港服务、空港物流、通用航空产业、高新产业四大产业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区、空港物流区、通航维修运营区、通航教育培训区、通航制造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总部经济区和商业会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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