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将禁止升放无人机、航空模型等12种行为,且保护区域将跨越深莞两市。为保护深圳地区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3月26日,深圳市法制办公布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起草的《深圳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各界可于4月28日前反馈意见或建议。
“目前,深圳民用机场周边存在着一些影响净空安全的因素。”深圳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危害因素的存在,使得飞行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办法拟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12种行为。除了以往公众熟悉的禁止修建超过限高的建筑物,排放大量烟雾、火焰、粉尘、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外,还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航空模型、无人机等升空物,或者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升放风筝、孔明灯等物体;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纳入禁止行为。
如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升放的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无人机、航模失去控制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异常情形的,升放单位或者个人也应立即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气象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此外,由于深圳民用机场(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跨越深圳和东莞两市,今后新建立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也存在跨市可能,因此在保护方面相对于其他省市更为复杂,故办法拟探索建立在市政府、国家民航管理机构牵头协调下的跨市协作机制,保护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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