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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航模爱好者注意:双流机场净空保护这些区域不能飞

发布日期:2016-09-01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9月1日,四川省公安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联合制定发布了 《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强调在机场净空区域内禁止从事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严禁放飞孔明灯、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等。在《通告》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还公布了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图,涉及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郫县、新津县,眉山市彭山县等行政区域。

  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涉及成都七城区

  在《通告》发布会上,成都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也同时发布。

  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场净空”是指在机场周围保持无障碍物的空域,使准备使用该机场的飞机能够安全运行,并防止由于机场周围障碍物增多而使机场变得无法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成都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东、西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范围来划定的。具体包括下列行政区域: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郫县、新津县,眉山市彭山县。其中有些是全境覆盖,有些只涉及一小部分。

  生产销售持有小型航空器须登记

  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门正对全省小型航空器开展梳理登记。《通告》发布后,属地公安机关将对辖区内的无人机、航模等小型航空器生产企业、飞行俱乐部、销售门店,以及具备制作、操纵和驾驶小型航空器能力人员和小型航空器持有者,开展登记工作。

  对经批评教育仍不听劝阻的人员,施放无人机、航模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扰乱机场空中运行秩序、威胁军民航飞行安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违法飞行一经查实获奖不低于千元

  本次《通告》还鼓励群众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的无人机、航模等小型航空器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通告》还公布了相关联系电话:空军飞行管制部门电话(028)85399067;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28)85702366(白天),(028)85702365(夜间);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案例1

  无人机飞入净空保护区28个航班被迫等待

  2016年5月28日,在距离龙泉柏合寺导航台17公里,飞行高度2100米处,发现一形似无人机的升空物体,导致双流机场更改运行模式,共计31个航班受到影响。2016年8月2日,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飞行海拔高度2100米处发现一红色无人机,造成15个航班在滑行道上、13个航班在机位上等待。

  案例2

  7个孔明灯飘到跑道上空6架飞机受影响

  2009年11月25日晚7点50分,7个直径近1米的孔明灯,随着气流飘到双流机场跑道上空,导致3架飞机地面等待、3架飞机空中避让减速。这是双流机场首次出现孔明灯扰乱航班的现象。据了解,这7个大型孔明灯用铁丝做支架,采用浸了煤油的海绵做燃烧源,如果撞上高速飞行的飞机,或者卷入飞机发动机,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案例3

  风筝侵入双流机场上空导致西跑道停用44分钟

  2012年6月29日,一只风筝侵入成都双流机场净空空域,使得原计划从西跑道起飞的8个出港航班只好从东跑道起飞,西跑道因此停用4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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