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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摆餐起冲突 乘客刁难致空姐离职?川航回应!

发布日期:2025-08-25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近日,网传视频显示,四川航空3U3265航班上,一名白金卡男性旅客想在飞行过程中到服务间摆餐,但被乘务长以“食品安全”为由拒绝,随后该旅客持续刁难乘务组,尤其针对乘务长,严重影响航空客舱的正常服务流程,引发网友关注。

 

之后,又有网友继续爆料,称该旅客多次骚扰乘务员,逼得一空姐离职。

 

对此,8月24日,川航方面作出官方回应,表示网传已提出辞职的乘务员,并非“旅客要求协助摆餐”一事中当班航班的乘务员

8月24日,网络流传该白金卡乘客相关信息,称该男子多次找乘务组聊天添加微信,如不通过微信好友申请,会进行投诉。网友晒出该聊天记录称该男子为川航“摆餐”事件当事人。此人之前也多次乘坐川航航班,用各种理由对乘务组进行投诉,并骚扰在职乘务员,逼得对方离职。

△网友晒出截图

△网友爆料截图

7月28日,川航某航班一名白金卡旅客在飞行过程中想要在服务间摆餐,但是被乘务长以“食品安全”为由拒绝,因此该旅客在航班上刁难乘务组。

之后,川航回应表示:“航空安全员在接到乘务组的情况反馈后介入处置,旅客回到座位。当班机组在事件过程中的操作符合公司规范,并呼吁广大旅客文明乘机,遵守客舱秩序,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对于此次川航“摆餐事件”,民航资源网专家张昭辉表示:旅客在飞行中需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配合机组管理,维护客舱秩序。违反义务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更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该事件中,这个旅客还只是不守序(不文明)旅客,要是再胡搅蛮缠,就是一般扰乱行为,再进一步就是非法干扰,实现从旅客到“机闹”的华丽转身。

机组可依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对行为人采取管束措施,并强制其离机。行为人可能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未来乘坐航班。

机场公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了,若行为情节较轻,如轻微扰乱客舱秩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如持续吵闹、辱骂机组、干扰飞行安全等,可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如造成航班延误、威胁飞行安全),可处10日至15日拘留。

若在客舱内随意殴打他人、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就涉嫌寻衅滋事罪了,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机闹行为严重危害飞行安全,就涉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还可以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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