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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低空经济空中飞行枢纽新基建及配套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31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致: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芜湖市低空经济空中飞行枢纽新基建及配套建设项目(暂定名)专项债申报全过程服务单位进行询价,现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询价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芜湖市低空经济空中飞行枢纽新基建及配套建设项目(暂定名)专项债申报全过程服务单位询价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项目预算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4.项目控制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5.项目内容:芜湖市低空经济空中飞行枢纽新基建及配套建设项目(暂定名)专项债申报全过程服务单位,择优选取一家咨询服务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专项债发行材料,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入库及组织专家评审后续发行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专项债发行一切资料。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一案二书”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提供的主要内容等。

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其他(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以及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税金等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最终报价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且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3.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编制能力的证明文件。

(7)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芜湖市湾沚区航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3.投标人须在6月5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骑缝章)递交到芜湖市湾沚区航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股(芜湖市湾沚区南湖路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5号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相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评标方法

1.成立询价采购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采购人根据符合报价单位递交的资料以最低价中标。

3.当出现多家单位的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八、付款方式

财政部门专家评审通过入库并第一次成功发行后付至合同价50%,第二年最后一次发债成功后付至合同价80%,专项债全部发行完毕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三元通航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南湖路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5号楼2层

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0553-8912083

十、其他要求

专项债通过发行后,接上次部门紧急通知需要继续发行的情况下,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所有材料编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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