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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7年公共无人机起降场达到150个

发布日期:2024-08-09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日前,浙江省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航空服务全省覆盖、航线网络全球通达、空港枢纽多式便捷、航空产业高能集聚、低空经济先行引领、行业治理顺畅高效的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意见提出,至2027年,浙江A类通用机场达到20个,公共无人机起降场150个,年低空飞行量达到200万小时,国家级低空经济相关试点数量达到5个,省级低空经济试点数量达到11个。

  意见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一)统筹推进低空新基建。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全面布局无人机起降场、测试场、智能基站等设施。布设低空通信、监视、导航、气象等设施,构建全省一体化的低空数字底座,建设低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打造集智能感知、监视、管控于一体的低空智联网。分层划设低空航路航线,满足有人机、无人机试验飞行和常态化运营需求。

  (二)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推动低空飞行器在交通、公安、应急、医疗、农业、水利、海事、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支持杭州、嘉兴、绍兴等地率先推广“低空+城市治理”场景应用。大力发展“低空+物流”,打造无人机电商物流服务品牌,探索新型航空器在城际交通和山区、海岛短驳运输等场景的应用。积极推广低空文旅新消费。

  (三)优化低空经济发展生态。建立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盘活低空空域资源,提高低空空域使用效率。建立低空政务服务体系,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低空运行监管与服务机制。建立低空经济相关规范和标准体系。构建护航低空经济发展的“安全底座”,提升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低空经济发展政策研究,建立低空经济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产业运行监测。

  (四)实施低空产业补链强链。绘制低空产业链图谱,招引链上头部企业落户浙江。鼓励国资平台布局低空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无人机制造、应用等领域。支持相关“链主”企业在“低空+物流”“低空+视觉”“低空+新材料”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低空经济信息服务,催生新业态。推动传统制造、新能源制造等产业向低空制造领域延伸,加快形成完善的电机、电池、飞控、材料等低空经济产业链。

  (五)积极开展低空经济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相关试点示范。开展省级低空经济发展先行试点,支持将低空经济纳入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重点。开展国产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综合运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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