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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在满足要求下 客舱可以继续装货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据民航局官网消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满足防疫物资运输的需要,保障全球供应链的畅通,出现了航空公司利用客机的客舱装载货物进行运输的运行方式。为在疫情防控工作“新常态”下,提高客机客舱内装载货物运输的安全裕度,结合对近期与货物运输相关不安全事件的调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在基于前期运行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对客舱装载货物运输的运行安全通告进行修订,现重新发布《客舱装载货物运输(第二版)》(OSB-2021-05)。

  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是:

  一、不允许通过改变客舱构型(即拆除客舱内的全部或部分旅客座椅)在客舱地板上装载货物;

  二、公司应对在客舱装载的货物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建立货物白名单制度和托运人(及代理人)白名单制度,明确客舱中可以载运的货物品名和涉及的托运人(及其代理人);

  三、对于已经改变客舱构型开展相关运行的航空公司,需要自通告生效之日起建立货物白名单制度和托运人(及代理人)白名单制度,并于2022年6月28日前恢复客舱构型。

  本通告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后自行失效。 

  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客运市场急剧下降、货运需求爆发式增加,很多航空公司寻求利用客机的客舱以装载更多货物进行运输的可能。为保障疫情期间物资运输的通畅,同时为航空公司在客舱内装载货物的运行提供指导,2020年4月飞标司发布了第一版《客舱装载货物运输》(OSB-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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