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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回归 祥鹏航空11月5日起收取

发布日期:2021-10-30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据四川手机报的报道,自2021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祥鹏航空国内所有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10元,800公里以上20元。

  这是自2019年1月航空公司取消收取燃油附加费以来首次恢复。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航空煤油出厂价格不断上涨,2021年10月达到了4655元/吨,预计11月份仍会上涨。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依据航空煤油基础价格而调整的。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该规定,2015年2月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但是之后油价不断上涨,2018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超过燃油附加费起征点,航空公司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

  2018年10月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出厂价上涨至5859元/吨。因此,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再度上涨,国内航线800公里(含)以下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收取30元。

  2018年11月航空煤油出厂价再度上涨,达到6218元/吨,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件费上涨至50元/人。

  2018年12月油价下滑,燃油附加费随之下调,800公里(含)以下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收取30元。

  2019年1月,航空煤油出厂价跌至了5000元/吨以下,国内各航空公司随之取消了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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