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APU替代设施通用电气备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参评人前来参与。
1. 竞争性谈判编号:JT2021050/2140STC41554
2. 竞争性谈判内容:提供符合现场使用要求的APU替代设施通用电气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 交货期: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限内交货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
4. 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为飞机地面静变电源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应答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应答人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中的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章;若应答人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飞机地面静变电源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且须提供其授权制造商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中的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b. 为飞机地面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应答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应答人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中的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章;若应答人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飞机地面空调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且须提供其授权制造商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中的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c. 为电气配件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为制造商(须为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或ABB(中国)有限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或ABB(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均符合产品清单中规定的标准,且均为原厂合格产品,如果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退换货或追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上述内容并加盖应答人公章,格式自拟)
5)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7)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7.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疫情期间均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中钢招标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登记备案的指定邮箱)。
8.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竞争性谈判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730会议室(顺义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
11.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炳勋、聂娅琼、陈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电话:010-62688241、62688251。
传真:010-62688251
邮箱:406285868@qq.com
采购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64507552或010-64507553分机号7180
注1: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采购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只有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本项目竞谈文件并填写“购买文件记录”的应答人,才有资格参与竞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