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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航空:涉及深圳进出港航线客票可免费退改

发布日期:2021-06-19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据天津航空消息,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深圳防疫政策,经研究决定,特调整下发2021年6月18日(含)前已购天津航空涉及深圳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条件

  1.1、适用范围:在2021年6月18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6月14日(含)至2021年7月15日(含)的国内客票。

  1.2、适用航班:由天津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深圳进出港国内航班(含经停深圳航班)和天津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深圳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含经停深圳航班)。

  1.3、适用票证:826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826票证互售的GS国内航班客票。

  2、客票处理规定:

  2.1、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2.1.1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1.2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3旅客提交退票时,需要以“非自愿退票”形式提交需求。

  2.2、客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2.2.1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7月15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及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旅客办理退改签渠道:

  ⑴我司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所销售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

  ⑵官网、代理人所销售的客票,可至我司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办理。

  2.2.2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3客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4已提交退票申请,完成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2.5同一或连续票号的均为天航实际承运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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