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民航局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民航局党组修订印发了《中国民用航空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正霖强调,内部审计是对单位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各项情况的综合性审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监督手段,是强化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的基础性保障。民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确保将《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在民航系统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民航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规定》共六章三十九条,内容涵盖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以及奖惩等方面。本次修订主要突出强化党组织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拓宽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强调内部审计的定位和工作原则;强化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机制及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近年来,民航系统财经纪律和依法理财意识显著增强,违法违纪案件和审计发现问题呈逐年下降趋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规定》的修订印发,将进一步规范民航系统内部审计管理,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有力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和民航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