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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容量评估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7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1.招标条件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容量评估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现行高峰小时容量仍为2010年容量评估的16架次,航班时刻饱和,航班增量受到限制,极大制约了机场的发展。近年来,随着空域资源、地面保障设施、军民航协调机制、空中交通管制能力等各方面的优化、完善和提高,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已具备了重启容量评估、提升时刻容量的条件;

2.2 招标范围:为满足机场发展的需要,急需提升现有机场小时容量,容量提升数值需由具有专业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基础数据收集、分析,时刻容量核算及评估报告出具等;

2.3 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1 7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 5 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 机场容量评估  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⑥  属于民航局公布的机场容量评估白名单序列,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3  17  2021  3  23 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luc@zjsct.cn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4  8  13  30 (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www.ningbo-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阮周长       联系电话:0571-866621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利平卢晨         联系电话:0571-87316202、136065098631315713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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