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概念及要求(暂行)》(以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告》指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运行识别和监视是维护民用航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所在,是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科学有效监管、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必要条件。
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运行及交通管理要求,实现针对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识别与监视的运行。
《通告》包括对运行识别的定位、目的、范围、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说明了与生产制造的关系,并考虑了与国际主流规范、标准的兼容问题。为后续制定运行和技术方案、形成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关技术验证方法提供了总体概念和要求。
其中涉及“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需通过主动广播或上报识别码和飞行动态信息至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系统,以便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监管单位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可靠监视和识别。
以下为《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概念及要求(暂行)(征求意见稿)》原文,也可点击下方原文链接登陆民航官网查看下载。
来源:民航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