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民航局就调整国际客运航班“五个一”措施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中国民航网 下载此文章

  为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部分国际客运航班,进一步满足我国留学生和海外华侨华人回国的迫切需求,6月4日,《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自6月8日起对现行国际客运航班“五个一”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航班量和入境人数将有什么变化?如何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记者带着一系列问题采访了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

  记者:“五个一”措施自3月实施以来,效果如何?

  答:自3月13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以来,为坚决阻遏疫情输入性风险高发态势,民航局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于3月26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调减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要求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航班按照“一司一国一线一周一班”的方式来运营,即“五个一”措施。

  疫情发生前,共有30家国内航空公司和123家外国航空公司执飞至我国的国际客运航班。疫情发生后,有11家国内航空公司和95家外国航空公司因疫情暂停执飞我国的国际客运航班。“五个一”措施实施后,这11家国内航空公司和95家外国航空公司未被允许参与运营“五个一”航班,参与“五个一”航班运营的有国内19家航空公司和28家外国航空公司,我国国际客运航班每周134班,入境旅客从日均2.5万人以上降至3000人左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遏制了境外疫情通过航空口岸输入的风险,为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此次国际客运航班调整后,航空公司、航班量和入境人数将发生哪些变化?

  答: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前期暂停执飞我国客运航班的95家外国航空公司。调整后,这些航空公司可以按照“五个一”措施原则,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选择1个具备接受能力的口岸城市每周运营1班国际客运航班

  由于沙特、意大利、奥地利、匈牙利、朝鲜、蒙古、以色列、阿曼、土耳其、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马尔代夫、毛里求斯、印尼等国家仍实施行政停航或限飞禁令,述国家的31家外航可能暂时无法恢复至华国际航班因此,6月8日起每周实际执飞的国际客运航班量最多不超过64班。按照3月26日以来每周实际执行率75%测算,每周实际航班量约为150班,实际增加50班;预计每周航空口岸入境人数约33000人,平均每日入境人数约4700人。

  国际客运航班调整后,预计目前保持通航的23个国家44个航空公司每周最多增加航班44班。预计恢复通航的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卡塔尔、肯尼亚、卢旺达、马达加斯加、摩洛哥、墨西哥、瑞士、文莱、乌克兰、伊拉克、伊朗、越南等16个国家的20家航空公司,每周最多增加航班20个。

  记者:国际客运航班调整后,如何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答: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确保增加的航班数量在各地保障能力范围之内,民航局会同相关部委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

  第一,要求所有中外航空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民航局发布的《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严格落实民航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中国籍旅客乘坐航班回国前填报防疫健康信息的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第二,要求各航空公司申请航班计划时,提供口岸机场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确认函,以确保口岸城市具备接收国际航班及旅客的综合保障能力,防止航班入境地点过于集中。

  第三,结合实际输入风险实施航班量的动态调整,对所有航班采取奖励和熔断措施,这也是此次调整措施的最大亮点。奖励措施,是指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如果连续3周没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则允许其在航线经营许可规定的航班量范围内增加每周1班,最多达到2班。熔断措施,是指航空公司在所运营国际航线上的单个入境航班中,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则该航司该航线航班暂停1周,若达到10个,则暂停4周。另外,调整版“五个一”措施实施4周后,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研究后续增加航班的可行性。

  记者:《通知》中指出,“在风险可控并具备接收保障能力的前提下,可适度增加部分具备条件国家的航班增幅”,请问具体是指哪些条件?

  答: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迄今向我输入病例较少且同我经贸往来密切的国家;二是综合考虑我海外公民较多、刚性回国需求强烈的国家;三是满足远端防控措施,可有效降低前端疫情输入风险的国家;四是境内外有复工复产需要、已同我国建立“快捷通道”的国家。

上一篇:民航局公布具备国际客运航班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名单

下一篇:关于疫情防控能力不对等下中美航权对等诉求的“堵”与“疏”

主办单位:民航发展网     承办单位:北京盛世华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68160386    传真:010-88210800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其言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

工信部备案许可:京ICP备190535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