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加强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机场总体规划是统筹和引领机场建设发展的法定规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智慧、绿色、人文”机场以及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机场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协调性,发挥其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健全规划管理体系,提升机场规划设计水平,支撑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时代民航强国战略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统筹“规模、容量、结构、定位”的关系,全面推进四型机场建设,创新规划理念与手段,科学编制机场总体规划,健全机场规划管理体系,发挥规划统筹空间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指导作用,为构建现代化国家机场体系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明确机场定位,以机场总体规划作为内外统筹协调的着力点,完善功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一张蓝图绘到底”。深化军民融合,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促进机场与城市和其他运输方式的协同融合。
安全为基,效率优先。坚守安全底线,把安全贯穿于机场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全过程。以提升机场运行和服务效率为导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破除效率瓶颈,实现机场规模、结构与功能协调发展,构建支撑机场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
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坚持人民航空为人民,打造集内在品质和外在品味于一体的现代化机场,提供“人享其行、货畅其流”的优质航空服务。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深度挖掘现有机场的发展潜能,不断提高机场绿色发展水平。
创新驱动,智慧引领。发挥大兴机场样板示范作用,推进机场规划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总体规划技术指标体系,综合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工具,实现机场规划建设由粗放向精细、由传统向智慧、由追赶向引领的转变。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健全与民航强国发展要求相匹配的机场总体规划管理体系,建成全国运输机场运量预测体系,全面应用机场总体规划指标体系和机场总体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大、中型枢纽机场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机场建设率先实现民航强国目标奠定基础。到2035年,机场总体规划成为各机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南,机场保障能力和发展质量国际一流,满足航空运输多元化发展需求,实现土地资源利用高效和环境友好,“四型机场”高标杆成为普遍形态,为2050年建成全方位的民航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四)加强规划编制。
统一规划目标。机场规划目标年原则上按照近期15年,远期30年确定。近期规划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构建机场骨架格局,指导项目的具体建设;远期规划,做好趋势研判,以规划控制为主,预留发展空间和灵活性。
把握规划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功能,落实机场功能定位,科学研判发展需求,结合要素支撑条件与资源环境约束,研究机场近远期发展规模,加强多方案论证比选。构建规划容量与运行效率兼顾的跑滑系统,功能优先、旅客便利、衔接顺畅的航站区方案,一体化融合、集疏高效的综合交通系统,统筹各功能区资源配置,提升陆侧用地效能,实现空中与地面、空侧与陆侧的平衡协调。构建机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格局。
提升规划水平。开展全国运输机场运量预测体系、枢纽机场与轨道网规划衔接、机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跑道容量与航行技术、国内外大型枢纽机场指标体系、机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体系等基础性研究。坚持开门编规划,机场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开展总体规划方案竞赛征集工作,提高总体规划的质量。近期规划4E(含)以上多跑道机场,应加强对标分析,深化航空业务量预测,空侧运行效率仿真模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研究。建设条件复杂的机场,还应针对特定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综合运用大数据、仿真模拟、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手段,创新规划方法。通过量化指标体现机场总体规划目标要求,突出“量化总规”的特点,全面推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五)优化政府服务。完善法规标准。及时修订机场总体规划相关规章标准,健全法规标准。修订《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审查办法》,研究出台《枢纽机场总体规划技术指标体系》,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业务量预测、运行仿真模拟、综合交通、规划环评等技术指南。
提高审批效率。聚焦规划重点,关注涉及安全保障、需求预测、资源配置、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内外衔接等内容,运用量化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总体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推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总体规划评价方法,持续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推进总体规划审批工作。
加强信息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平台的作用,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建立机场总体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整合行业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扩大数据共享范围。
(六)严格规划实施。
强化对机场总体规划法定地位的认识,严格依法实施规划。
落实主体责任。机场总体规划是贯穿于机场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机场管理机构是机场总体规划实施和日常管理的责任单位,应依据批准的机场总体规划开展项目建设。机场管理机构应加强机场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总体规划的持续管理。机场管理机构应积极主动报告地方政府依据批准的机场总体规划对周边土地利用和建构筑物进行规划控制。
加强规划评估。总体规划批复后,近期规划4E(含)以上多跑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五年一次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自评估。重点围绕航空业务量发展态势与跑道、航站楼等关键基础设施匹配关系,机场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机场总体规划的适应性等方面。评估结果应向规划审批机关报告。
有序开展修编。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基于规划实施评估结果,组织开展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机场定位、航空市场发展状况或机场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总体规划的,应及时组织开展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机场管理机构应充分认识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转变“重建设轻规划”的思想,设立专职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形成规划管理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把机场总体规划作为实现机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改进和规范相关工作。
(八)重视人才培养。
机场管理机构应重视规划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改进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设计咨询单位应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培养打造以大师级领军人才为引领的国际化、复合型规划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机场规划专家的能力水平,建立机场总体规划专家库,造就一支国际化高水平的机场规划人才队伍,为政府科学决策、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健全培训交流机制,定期举办机场规划建设论坛。
(九)强化监督检查。
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场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工作,将相关监管事项纳入监管系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并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行业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机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系统,完善信息化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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