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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场协会组织召开做好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相关法律解读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3月2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关于召开首都国际机场国际航班分流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机场协会“首都机场防境外疫情输入国际航班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做好相关法律解读视频研讨会。会议由机场协会法律专委会主任刘绍杰主持,协会主要领导、法律专业委员会相关领导及首都、上海浦东、天津、呼和浩特、太原、西安、南京等12家机场代表、协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吉大鹏处长及航科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张清春所长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李小梅秘书长首先传达了民航局“3.20”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民航局局长冯正霖关于做好防境外疫情输入国际航班调整工作的两个原则、四点要求,以及对行业协会重点需要做好相关法律解释和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吉大鹏处长就民航局等五部委相关公告的背景、意义及法律依据进行系统性解读。吉处长肯定了机场协会迅速行动组织编制机场相关法律指南工作的做法,明确政策法规司将予以积极支持;并对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结合国际、行业及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性思考、梳理完善相关手册指南,切实发挥有效作用,持续向民航局提出好的政策建议”的工作要求。

  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李群秘书长重点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民航局等五部委公告发布后,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工作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旅客投诉、法律热点问题和如何应对梳理归纳的情况,提出下一步组织编制机场相关法律指南的架构及设想。就此,参会人员展开了认真研讨。

  航科院政策法规研究所所长张清春主要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国际卫生条例(2005)》、一般性航空运输协定相关约定条款等角度,解读了《公告》的合法性;对机场作为管理机构如何从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协会法律专委会刘绍杰主任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三点具体工作建议:一是各机场要充分利用好协会搭建的机场法务工作机制和平台,按照民航局相关要求及机场协会的统一部署,坚定、持续、有效地开展工作;二是各机场要群策群力,尽快完成相关法律指南的梳理和完善,经相关部门审阅后近期尽快发布;三是各机场法务工作人员要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指引作用,加大相关手册指南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努力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王瑞萍理事长代表机场协会,对各位领导、法律专家、相关机场的同志们积极参加此次网络视频会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向战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机场同仁们表达崇高敬意。王理事长指出,机场协会法律专委会各位领导和专家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做了大量前期工作。此时组织召开针对机场应对国际航班分流工作中所涉法律问题及法律指引编写等相关事宜的网络视频会议,是疫情防控时期召开会议的很好方式,是贯彻落实好民航局“3.20”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对行业协会工作要求的扎实举措。同时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会员机场要按照民航局3月20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认真、科学、冷静”的原则,按照民航局关于组织实施国际航班调整方案的两个原则及四点工作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四到位;协会及各分支机构应当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服务会员、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高度,扎实开展工作,坚定在民航局统一领导下打赢境外疫情阻击战的必胜信心。

  2、尽快编制发布相关法律指南。针对首都机场防境外疫情输入航班调整可能引发的舆情应对及旅客投诉等问题,机场协会法律专委会要抓紧编写旅客服务应对指南,切实为相关机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3、加强信息沟通及联动。各相关机场要加强防境外疫情输入航班调整可能引发旅客投诉等方面的信息沟通。机场协会要积极主动与民航消费者事务中心做好工作机制的对接,对首都机场国际客运航班调整所涉及到的机场,每日统计交流相关旅客投诉信息,及时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支持和服务工作。

  4、各会员机场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国际航班分流调整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加强研究,积极提出对机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助力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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