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远东航空日前无预警停飞,台“交通部”1月31日宣布,审酌衡酌事实及法令后,同意废止远航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证。台“交通部”说,旅客退票部分,相关作业程序,预计2月初公告。
远东航空去年无预警停飞,台“民航局”去年12月27日依法报请台“交通部”废止其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台“交通部”审慎衡酌事实及法令后,1月31日同意废证,并已会同相关部会妥适规划消费者与员工权益保障事宜,将会全力将相关冲击影响降至最低。
台“交通部”表示,远东航空因本身财务问题,于12月12日向台“民航局”提出从13日起暂停所有航线营运,由于远航并未依照“民用航空法”第48条第3项规定,在主管机关核准后60天始得停业,台“民航局”认定违规事实明确,依民航法第112条第4项规定,报请台“交通部”废止其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台“交通部”已函覆同意,台“民航局”并将依法裁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
台“交通部”指出,远航废证后,原属远航的国际与两岸航线航权也一并废止,未来将另行分配。
岛内航线线部分,台“交通部”说,远航原飞航6条岛内航线,包括松山、台中及高雄至澎湖、金门等离岛地区,运能占比约30%,从去年12月13日无预警停航后,台“民航局”积极协调其他航空公司调度运能因应,尤其针对春节疏运,经协调华信、立荣航空放大机型及增开4波加班机疏运旅客,同时在台“国防部”协助派遣军机支援,以及协调海运增班下,整体疏运情形尚称顺畅。
消费者权益部分,台“交通部”说,远航停航前,已要求远航建立旅客预付票款保障机制,设立信托专户,并已与律师签订金钱信托契约。
远航停航后,台“民航局”立刻要求其委托律师依信托契约处理信托财产相关事宜,远航则从停航当日起,透过官网、客服中心、场站柜台等管道受理旅客退票登记,并同步审核退票资料,后续其委托律师将公布退票相关作业程序,预计于2月初公告。
员工部分,台“交通部”指出,台“行政院”已责成“劳动部”就员工权益保障相关事宜妥适处理,后续如果员工需“民航局”协助转介至其他航空业,“民航局”也会全力配合。
台“交通部”也强调,远航停航一个多月以来,负责人相关承诺一再跳票,始终未能兑现,除了资金未如期到位以外,也未能如期于1月6日发出去年12月员工薪资。
台“交通部”废止远航许可后,若有投资人愿意投资远航重新经营民用航空运输业,可依照民航法相关规定提出筹设申请,“民航局”将依法进行五阶段审查,以确保飞航安全及公共利益。
台“交通部”指出,现阶段会会同有关部会全力做好消费者及员工权益保障相关事宜,同时呼吁远航负责人张纲维确实负起照顾员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否则将面临司法单位依民航法第110条之3处以3年以下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