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奥凯航空的大股东华田投资的股东发生变更,华田的股东已从此前的王树生夫妇变更为广州秋石,其后股权几经变更,目前广州秋石背后有央企华电集团和中国远洋的影子。
王树生夫妇目前只持有象征性的5%。
4月29日,奥凯航空董事长也由王树生变为曾担任海航高管李铁
今年以来投资方已经对华田投资进行注资30多亿,华田投资的注册资本已由此前的1.86亿增加到37.2亿元。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新股东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奥凯航空所面临的困境,加上今年民航市场需求增速明显放缓,中小航空公司经营压力明显增大。
10月底,奥凯航空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曾在民航中南管理局和东海航空任职的胡如平担任奥凯航空总裁,原总裁李宗凌不再担任总裁。
不过工商方面的信息尚未变更,奥凯航空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仍显示为李宗凌。
2018年底,奥凯航空公司的两名飞行员因离职问题与奥凯航空发生纠纷,飞行员的官司向来较为漫长,一审、二审,飞行员要求快,而航空公司在于拖。
一般来说,法院都会支持飞行员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诉求,关键在于飞行档案的移交问题,绝大多数法院都次都不予判决,认为这是属于行业管理范畴的事情。
2019年10月29日判决的这两件诉讼案件,出乎奥凯航空的意料,都一致要求奥凯航空协助两位飞行员办理如下材料:
两人现实表现材料(安保评价)
飞行技术档案(包括飞行记录簿)复印件
飞行执照关系
空勤登机证
体检鉴定档案(健康记录本)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关系的转移手续
但在实际过程中,奥凯航空并未为二人办理相关手续。
11月25日,两位飞行员申请执行与奥凯航空公司劳动争议的判决书,因奥凯航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12月4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相继发出两次限制消费令,限制奥凯航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李宗凌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并警告: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知道目前实际已非奥凯航空总裁的李宗凌是否会提出上诉。
此外,小编想问一下,此举能否限制奥凯航空主要负责人乘坐奥凯航空的飞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