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国国旅对外发布公告显示,2016年7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08号),批准港中旅集团与国旅集团实施重组,重组后港中旅集团更名为中国旅游集团公司。   近期,中国国旅董秘薛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国旅集团并入港中旅集团对于中国国旅而言,只是涉及间接控股股东的变更,且此次重组系由港中旅集团主导。   据中国国旅的公告介绍,2016年7月19日,港中旅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港中旅集团与国旅集团的重组方案,国旅集团无偿划转并入港中旅集团并成为港中旅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港中旅集团更名为中国旅游集团公司;同意国旅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中国国旅539,846,100股国有股份(占中国国旅总股本的比例为55.30%)无偿划转至港中旅集团直接持有,划转完成后,港中旅集团成为中国国旅的直接控股股东;同意港中旅集团与国旅集团签署《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016年7月19日,国旅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国旅集团与港中旅集团的重组方案,国旅集团无偿划转并入港中旅集团并成为港中旅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同意国旅集团所持上市公司中国国旅539,846,100股国有股份(占中国国旅总股本的比例为55.30%)无偿划转至港中旅集团直接持有,划转完成后,港中旅集团成为中国国旅的直接控股股东;同意国旅集团与港中旅集团签署《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同意通过无偿划转相关的债务处置方案。   2016年7月19日,港中旅集团与国旅集团签署了《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约定了本次收购有关事项。   港中旅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是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最大的跨地域综合性旅游集团,拥有内地和香港完整的旅游服务链条和全面的配套能力,是一个以香港为基地、以中国内地为依托、面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旅游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服务为:旅游、酒店、地产、金融和物流运输,并已构建了以旅行社、酒店、景区、地产、金融、物流、资产板块和证件事业部、邮轮事业部、渭河电厂及下属专业公司为主要经营载体的架构体系。   截至2015年底,港中旅集团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营业收入339亿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3.7亿元。2015年,该公司旅游板块、物流板块收入约占总收入75%。   本次收购完成前,港中旅集团未持有中国国旅的股份。国旅集团持有中国国旅539,846,100股,持股比例为55.30%。   本次收购完成后,港中旅集团间接持有中国国旅539,846,10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55.30%。国旅集团仍然为中国国旅控股股东,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在公告中还提及,本次港中旅集团与国旅集团重组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实现旅游央企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知名品牌,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旅游央企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国旅集团整体无偿划转并入港中旅集团,成为港中旅集团全资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