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AOPA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民航局飞行标准司7月11日下发了新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咨询通告。 该通告对无人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分类作了调整。具体如下图: 本咨询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18日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