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国民航局西北审定处在西安民机公司召开新舟700飞机型号合格审查会议,通过了17份CP(审定计划)和一个专用条件的审查。这也是中国民航局正式受理新舟700飞机型号合格审定以来进行的第三次集中审查。 2015年12月28日,新舟700飞机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首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中国民航局正式介入新舟700飞机项目,之后,中国民航局西北审定处便全面展开对新舟700飞机的型号合格审查工作,并于2016年3月、4月进行了两次集中审查。 本次进行的集中审查从5月9日开始,分别在中航飞机研发中心和西安民机公司进行。审查模式分为大会审查和分组审查,审查代表分成5个审查组,分别到相关专业开展审查工作。中航飞机研发中心除了提供审查资料、解答审查人员的询问外,还确定了以适航联络员、专业联络人为纽带的管理模式,全面配合局方协调各专业的审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本次审查任务。 目前,经过三次集中审查,新舟700飞机的83份CP已审定了46份,19个专用条件已审定17个,适航审查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阶段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