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航工业副总工程师杨伟 央广网记者高艺宁摄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航工业副总工程师杨伟在媒体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国产飞机的知识产权,特别是飞机外观设计的保护尚不充分。实践中,已有不法人员利用试验、试飞和公开宣传中获得的飞机图片等信息,抢先进行模仿并开发产品,主张享有知识产权权利并进行商标、专利注册,意图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杨伟强调,此类不法现象极不利于航空产业的发展、不利于鼓励技术创新,亟待规范。他同时指出,这些现象对直升机、中小型固定翼飞机等民用飞机造成的威胁更大,其外观设计更易受到剽窃。   杨伟分析了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目前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能为飞机的外观设计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具体来说,一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短;二是国防专利保护范围未涵盖飞机外观设计;三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飞机外观设计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的规定并不明确。   杨伟表示,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随着创新驱动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举措的深入实施,我国正处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我国航空工业也处在对国外强者从同台竞技到并驾齐驱的重要时期。在面向市场、面向全球竞争发展的进程中,如何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航空工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更加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航空工业不断提升全球竞争力,显得十分重要。   为此,航空系统在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根据我国航空工业现实和飞机设计、制造、试验等实际,结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加强飞机外观设计保护的建议:建议根据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航空工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特别要研究建立外观设计的延迟公开制度,延长并建立灵活的保护期限制度,探索建立外观设计的特殊版权保护制度,在国防专利中加入外观设计类别,保护航空科技发展成果,促进航空工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