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同意新建的丽水市机场命名为丽水机场。 命名是新建机场的重要法定环节,为确保新建丽水机场名称的唯一性和展现丽水特色,丽水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开征集新建丽水机场名称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提出了丽水机场、丽水处州机场、丽水莲城机场、丽水南山机场等多个建议方案。 《民用机场名称管理办法》规定:民用机场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一般由机场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组成,分为一级专名和二级专名,应当以确定机场具体地理位置并区别于其他机场为准则。特殊情况下可以不设二级专名。 新建的丽水市机场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梦想,在公开征名建议方案的基础上,经综合评估、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并报军地有关主管机构核准,正式命名为丽水机场。 丽水机场名称获批后,依次向IATA和民航局空管局申请指配三字码LIJ和四字码ZSLI。下一步,三、四字码将用于丽水机场在中国民航离港系统中静态数据的配置和注册、民航转报网转报地址及路由申请、电报的编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