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域辽阔,机场之间的物理距离较大,导致数据传输的实时性成为问题。这也使得数据的获取和共享变得更加困难,同时也增加了决策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其次,新疆在运行的民用机场数量已达到24 个机场,民用机场数量位居中国第一。到十四五末,新疆民用机场数量将达33个,机场数量多且各机场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存在差异,有些机场可能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数据。这不仅影响了数据共享的效果,也可能对机场集团的整体决策产生误导。再次,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需要涉及到多个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包括机场、航司、空管等。很大程度上对航班的整体协同运行产生了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中国民航四型机场建设行动纲要(2020-2035)》、《推进中小机场运行数据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疆机场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新疆机场集团贯彻落实民航局十四五时期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方案》等文件的指导下,新疆机场集团所辖在用的各民用机场从2022年1月起逐步与民航局运控中心签署《中国民航运行数据共享协议》,标志着新疆机场集团正式成为民航运行数据共享平台协议单位。 新疆机场集团极参与数据共享的实践,积累经验并逐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有序的推进集团所属的中小机场共享基础实施建设,统一规划网络建设,运行数据共享交换以民航通信网为主,运营商专线为辅,自建数据集成平台,通过固定及移动终端实现运行数据的规范化采集,应用物联网、5G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逐步提升数据的自动化采集能力。制定机场集团共享运行数据资源清单,建立新疆机场集团运行数据共享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运行大数据对机场协同决策(A-CDM)系统、智能生产运行系统等运行管理系统的支撑作用,新疆机场集团在运行态势感知、航班地面保障、航班协同运行和航班正常性管理等方面赋能中小机场,有效提高中小机场的运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截至2023年10月在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下发的民航运行数据共享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新疆机场集团数字化能力指数(DCI)已由最初的0.36提升至0.94,全国25个机场集团中排名第5。 同时积极对接驻场单位及航空公司,围绕共享范围、数据使用,数据安全等内容展开多次商议,并且,为确保长效、持续开展数据共享工作,明确以三步走的方式与航司合作。经过努力,目前已与南航、九元、春秋三家航空公司签订《数据共享协议》,首次累积交互数据300余项,涉及航班信息、地面服务保障、客货信息、机场资源等方面,实现新疆机场数据共享新突破。 后续,新疆机场集团将共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动态调整运行数据共享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民航运行数据共享考核监督工作,培养熟悉运行业务、掌握信息技术、精通数据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大数据共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疆机场群协同决策系统建设,形成基于运行大数据的机场智能化、智慧化运行生产运行保障体系,保障机场集团的安全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盛浩)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