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运营需要,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2年6月13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如下:原第十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一致,并且不得超出该批准的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提供国内、地区和国际定期及不定期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服务;(2)提供通用航空服务;(3)提供航空器维修服务;(4)经营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5)提供航空配餐服务;(6)进行其他航空业务及相关业务(限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人身意外伤害险);(7)航空地面延伸服务;(8)航空培训;(9)资产租赁;(10)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11)航材销售;(12)旅游代理服务;(13)商品零售批发;(14)健康体检服务(以上各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一致,并且不得超出该批准的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提供国内、地区和国际定期及不定期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服务;(2)提供通用航空服务;(3)提供航空器维修服务;(4)经营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5)提供航空配餐服务;(6)进行其他航空业务及相关业务(限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人身意外伤害险);(7)航空地面延伸服务;(8)航空培训;(9)资产租赁;(10)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11)航材销售;(12)旅游代理服务;(13)商品零售批发;(14)健康体检服务;(15)互联网零售;(16)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包括互联网旅游平台、互联网酒店住宿平台、互联网零售平台等);(17)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财产损失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18)贸易代理;(19)专业设计服务;(20)增值电信业务;(21)互联网广告服务;(22)其他广告服务;(23)互联网数据服务;(24)互联网信息服务;(25)信息系统集成服务;(26)物联网技术服务;(27)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28)信息技术咨询服务;(29)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以上各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