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机场配电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1ZG401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机场配电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场供电与配电自动化实验装置,7套。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300至14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诉讼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说明: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公司电汇方式(必须为企业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TZB2021ZG401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锦州道支行;账 号:0302010119300210991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759204252@qq.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 YTZB2021ZG401报名信息)。 注:请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17时为收到投标单位报名邮件中显示的时间点。 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放弃投标函》格式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022-24092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4层             联系方式:尹老师 张老师 16602602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老师 张老师 电 话:  1660260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