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股份1月28日公告称,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继续蔓延,并造成持续影响,于北京首都机场的业务运营商及专业公司已因经营压力而向本公司申请费用减免。本公司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合理、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现有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履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条款为基础,按照一企一策的模式与各经营商户和专业公司进行了多轮谨慎谈判,并根据现有合同条款及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业务类别以及谈判结果进一步制定商业类相关减免政策。   此外,受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大兴机场)转场分流影响,于北京首都机场进行零售、餐饮与广告业务的业务运营商及专业公司因经营压力向本公司申请费用减免。根据现有合同中大兴机场启用后,可根据客流量分流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二零二零年租金及经营费的相关条款,本公司同意依据合同条款,对在大兴机场启用后,二零二零年度的国内零售业务与餐饮租赁业务的租金以及广告业务的经营费进行调整。   基于以上因素,本公司已制定业务费用减免政策。根据减免类型的不同,业务费用减免政策可分为两类减免方案,即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进行的减免;及因大兴机场分流而进行的减免。   其中,预计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进行的减免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467,591,800元,其中与旅客吞吐量挂钩的减免金额将根据实际旅客量确定。因大兴机场分流而进行的减免减免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53,006,000元,其中与旅客吞吐量挂鈎的减免金额将根据实际旅客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