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最大的空中交通枢纽。2019年旅客吞吐量为5585.9万人次,增幅为5.5%。2021年预计国内旅客吞吐量约为5000万人次。转场完成初期,预计国内年旅客吞吐量约为2780万人次。以上生产量预测仅为预估,供意向商家参考,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不承担任何因生产量预测而产生的风险。 现双流国际机场航站楼内部分店铺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此次招商店铺位于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内区域(详见下表),在此,我们诚邀广大有意向且符合本次招商准入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招商内容 T2候机楼以下商铺、项目的经营权 场地编号 面积 (㎡或台) 场地 位置 业态规划 保底经营费用底价(低于底价则不予评分) 提成比例最低限(低于最低限则不予评分) DEP-F-7A 83 出发大厅 饮品、甜点 268元/㎡/月 15% DEP-R-19A 42 出发大厅 单品牌 特产 992元/㎡/月 烟、酒、茶:15%其他特产:20% DEP-F-6A 86 出发大厅 饮品、甜点 268元/㎡/月 15% D-R-10A 52 D指廊 品牌百货 268元/㎡/月 8% D-R-8A 68 D指廊 品牌百货 268元/㎡/月 8% D-R-7A 68 D指廊 品牌百货 268元/㎡/月 8% D-R-5B 59 D指廊 复合业态1 268元/㎡/月 15% DE-R-3C 148 DE连廊 品牌百货 268元/㎡/月 8% E-R-10A 57 DE连廊 品牌百货 268元/㎡/月 8% FG-R-6A 53 G指廊 水果或预包装面包 甜点 268元/㎡/月 15% G-R-9A 63 G指廊 品牌百货 268元/㎡/月 8% G-F-2B 144 G指廊 复合业态2 268元/㎡/月 15% G-R-7B 60 G指廊 单品牌 特产 268元/㎡/月 烟、酒、茶:15%其他特产:20% VEM-S-1 6台打包 6处各1台 综合一体机/预包装饮品机 992元/台/月 不填报销 售额提成 VEM-S-2 2台打包 1处2台 娱乐机/饮品机 992元/台/月 不填报销 售额提成 备注:场地具体位置详见附件点位图。 1.经营及报价要求 1.1.经营项目 (1)饮品、甜点: 可经营咖啡、奶茶、果茶、面包、蛋糕、甜品等,不可经营中式简餐及炸鸡、汉堡。 (2)单品牌特产: 专卖单一品牌预包装食品,可经营单一品牌的特产、名烟、名酒或名茶,不可经营集合品牌。 (3)品牌百货: 国际国内品牌服装、饰品、箱包、皮具、首饰、钟表、眼镜、香化、内衣、创意产品、科技智能产品、个人护理、按摩器材、旅行用品、鞋帽、体育用品、家居用品等。 (4)水果或预包装面包甜点: 经营项目为水果、果干、坚果、面包、蛋糕、甜品等,不可经营中式简餐及炸鸡、汉堡,该点位无上下水,仅能经营预包装食品。 (5)复合业态1(D-R-5B标段): 经营项目可任选以下①至③种业态自行规划组合,其中每种业态的经营面积须在报价单中分别填报。 ①品牌百货:国际国内品牌服装、饰品、箱包、皮具、首饰、钟表、眼镜、香化、内衣、创意产品、科技智能产品、个人护理、按摩器材、旅行用品、鞋帽、体育用品、家居用品等; ②食品特产:特产或品牌便利店; ③休闲体验:休闲娱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彩票、按摩浴足、产品体验、银行服务、金融理财咨询等,但不可售卖会员卡及提供会员接待服务。 (6)复合业态2(G-F-2B标段): 该标段长12米,宽12米,提供水电,无排油烟设施,无天然气,商家可任选以下①-④种业态中自行规划组合,业态总数不超过3种,其中每种业态的经营面积须在报价单中分别填报。 ①轻餐饮:可经营不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②品牌百货:国际国内品牌服装、饰品、箱包、皮具、首饰、钟表、眼镜、香化、内衣、创意产品、科技智能产品、个人护理、按摩器材、旅行用品、鞋帽、体育用品、家居用品等; ③食品特产:特产或品牌便利店; ④休闲体验:休闲娱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彩票、按摩浴足、产品体验、银行服务、金融理财咨询等,但不可售卖会员卡及提供会员接待服务。 (7)自助设备: VEM-S-1摆放综合一体机、预包装饮品机,可在以下经营范围选择:预包装的饮品、小食品、日用品、旅行用品等; VEM-S-2摆放娱乐机或饮品机,娱乐机可为顾客提供点歌、唱歌、休闲、娱乐等自助服务,饮品机可售卖咖啡、果汁、牛奶等现制饮品。 自助设备机身尺寸不超过机场指定区域规划面积(以现场勘查为准)。 商家申报项目的物价需接受机场方管控;机场方要求商家申报的项目不与周边相冲突,请商家慎重选择申报品牌或经营项目(建议商家进行现场勘查),机场方有权判定其是否与周边业态、品牌档次、形象等相适宜,项目是否冲突最终以机场方的审核意见为准。若机场方认定与周边店铺冲突或不符合招商要求,则被视为报名无效,对商家投报资料不予评分。 1.2.经营期限 合同签约时间为机场方合同评审结束后确定的时间,餐饮类经营期限为1-5年,其他品类经营期限为1-3年,由商家自行选择填报。 提示:由于天府新机场计划在2021年下半年启用,进出港航班逐步转场,届时可能对本场客流量造成一定影响。 1.3.经营要求 (1)所有标段的装修设计方案须交机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商家不得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无关的会员卡、储值卡等卡类产品。商家若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相关的会员卡、储值卡,必须经机场方审批同意。 1.4.保底租金报价方式及联动机制: 报名商家以国内月均吞吐量231.7万人次/月为标准进行保底经营费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保底经营费用按照当月T2航站楼吞吐量与231.7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吞吐量较231.7万人次/月变动 (X) 月保底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调整公式 X0% 50% 当月实际保底经营费用=月保底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231.7)/231.7 *50%]。 -20%<X< 0% X-20% 100% 当月实际保底经营费用=月保底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231.7)/231.7 ]。 备注:(1)自助设备实测面积为台数; (2)每月实际吞吐量以次月商贸中心通知为准。 示例:假设商家报价为1000元/㎡/月, 若当月T2候机楼实际吞吐量为380万人次,则商家需支付的实际保底租金单价为:1000*[1+(380-231.7)/231.7 *50%]=1320.03元。 若当月T2候机楼实际吞吐量为160万人次,则商家需支付的实际保底租金单价为:1000*[1+(160-231.7)/231.7]=690.55元。 此外,为确保租金水平调整比例切实符合转场时期候机楼内各区域客流情况,若各区域吞吐量差异较大,可视情况按指廊分区域联动。 二、资质要求 1.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申报品牌百货、单品牌特产、水果或面包甜点、饮品甜点、复合业态的商家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自助设备的商家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 4. 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5. 涉及授权的需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6.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商: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商家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商家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商家在全国机场发生过空防安全责任事故; F.商家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 G.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F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同一场地的再招商; H.商家在成都机场以往公开招商中经综合评审中选后,收到交纳签约保证金通知又放弃签约,被成都机场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招商。 7.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同期招商该商铺仍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商家,则与评分第二位的商家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商。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后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并重新招商。 三、店铺考察 对店铺有投资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公司委托书到机场办理临时通行证,实地考察店铺。 四、招商咨询 意向商家可对店铺情况、合同、租金模式、收费方式、收银等内容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8-85208343、85206578,联系人:李先生、郭女士。 五、招商报名 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须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参见附件1)、报价单[参见附件2(D-R-5B、G-F-2B提交附件2-1)]、未出现否决项承诺书(参见附件3)到成都机场商贸管理中心报名。请商家将附件2(或2-1)单独密封。如商家未在密封资料中提供附件3,则视为报名无效。针对同一标段,同一公司仅能确定一种经营方案、制作并递交一份标书。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区三栋商贸管理中心招商管理部314、319办公室 电话:028-85208105 85208343 联系人:周女士、李先生 六、报名截止时间 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意向商家可到以上地址进行报名。 七、招商答辩会 1.本公告发布15日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商答辩会时间,电话通知满足条件的商家进行现场答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招商答辩会须对机场申报项目的经营方案进行介绍及答辩(PPT),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如竞选商家不足3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经营业绩、品牌知名度、2019年旅客流量在1500万人次以上机场的开店数量或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市区开店数量、经营经验、店面形象、广告投放、申报项目的经营方案等书面报名资料作为综合评分的重要指标。如招商答辩会介绍的内容与书面报名资料不一致,以书面报名资料为准。 八、招商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招商结果将予以书面告知中选商家,中选商家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的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的保底经营费用)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双流机场支行 账户:130655437114 2.如中选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3.在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之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候机楼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商家在收到机场方发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5.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中选后自行放弃的商家将列入不良信用名录,机场有权拒绝该商家再参与机场招商活动。 九、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8520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商家参与机场招商视作认可机场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商家报名清单】 附件2【商家报价单】 附件2-1【商家报价单(仅适用于D-R-5B、G-F-2B)】 附件3【未出现否决项保证书】 附件4【T2公开招商点位图】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