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国民航局官网发布具备国际客运航班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名单,共37个城市:北京、常州、成都、大连、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南宁、南通、宁波、青岛、泉州、厦门、上海、深圳、石家庄、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延吉、长春、长沙、郑州、重庆。   注:上述城市将根据实际保障能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据民航局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自2020年6月8日起,所有未列入第5期航班计划的外国航空公司,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选择1个具备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每周运营1班国际客运航线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