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质量一致性审核有效期的通知   2月5日,民航局机场司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质量一致性审核有效期的通知》(民航机发〔2020〕2号),原文如下(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通知):   各有关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机构、制造商,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机场设备检验环节的人员防护,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统一延长机场设备质量一致性审核有效期3个月。   机场司联系人:郭竟成   电话:010-64092854   邮箱:guojingcheng@ca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