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比选,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公共区桥体发光诱导标志项目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含)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企业。 2.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 参选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2.5 参选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6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8年6月~2018年1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2.7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道路交通设施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和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8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 2.9 信誉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2.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3. 比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参与本次比选。 4. 比选费用的承担:参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6时(仅限工作时间)。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服务大厦A区2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0148 报名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2019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 踏勘集合地点: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东门。 7. 参选文件及样本的递交: 本项目需供产品样本。(注明参选人单位名称) 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收(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服务大厦A区21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10-64570997。